远东传动: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8-031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自分配方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并且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 2 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10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8 年 10 月 2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
1 01*****929 刘延生
2 00*****693 史彩霞
3 01*****965 葛子义
4 01*****972 赵保江
5 00*****220 张卫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10月12日至登记日:
2018年10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江荣华 李茹
咨询电话:0374—5650017 0374—5656689
传真电话:0374—5654051
六、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