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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3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
式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3、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程
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多氟多(焦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焦作新能源
将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焦作新能源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实现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发展的前提
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明确现金分
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
    2、公司本次制定《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
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比例及条件、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增强了现金分
红的透明度及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



                 罗斌元                李颖江                  黄国宝




                                                       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