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多氟多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担保
程序,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宁硅业提供担保,中宁硅业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
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为中宁硅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符合其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罗斌元 黄国宝 李颖江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