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氟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7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聘任李云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谷正彦先
生、韩世军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郝建堂先生、薛旭金先生、周小平
女士、田年益先生、王泽国先生、赵永锋先生、张小霞女士、彭超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程立静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彭超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闫春生
先生任公司总工程师。
经审阅上述人员简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规定,未发现《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
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云峰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谷正彦先生、韩世军先生、杨华春先生、程立静先生、郝建堂先生、薛
旭金先生、周小平女士、田年益先生、王泽国先生、赵永锋先生、张小霞女士、
彭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程立静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彭超先生兼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闫春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 梁丽娟 李春彦 孙敦圣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