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7-17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18-040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61 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
1,2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40,000,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1,2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18,088,000.00
元。募集资金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
字(2014)第 110ZA0097 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45
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及综合利用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45 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及综合利用项目”工
程已经建成投产且装置运行平稳,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
置。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与财务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2 亿元,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预计节省财务费用 443.7 万元(按现行央行十二个月贷款年化利率
4.35%计算)。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对资金的需求逐笔或集中归还本
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已于2018年7月12日前全额偿还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亿
元,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
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风险投资。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批准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分别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相关意见。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
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1.0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1.02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提出,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
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同
意公司将1.0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并已全额
归还,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