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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齐翔腾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9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作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收到拟提交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

保可以大大缓解公司因支付菏泽华立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所

带来的资金压力,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

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叶兰昌   张元荣   林丹丹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