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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 广联达              公告编号: 2020-00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董事 9 人。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
明”的规定,本次会议以“紧急情况”条款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阅,会议采取传签、记名投票的方式,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
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明确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董事会提请将 2019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决议有效期”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 本次非公开 发行决议的有
  票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效期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
                        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 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
                        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发行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授权期限的议
案》,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的授权期
限,董事会提请将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在上
  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 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 上述授权自 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
                                                   效。
  事宜的期限        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
                        行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