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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8-19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构
建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实现进一步资源共享和互融互通,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
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拟与延安市人民政府
进行多种模式的深化合作。目前,延安市人民政府旗下投资平台延安市鼎源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已与新沂必康全体股东新沂建华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宗昆系统
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世宗置业有限公司、徐州运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超过50%
的新沂必康股权转让事宜展开磋商。新沂必康持有公司37.98%的股份,为公司控
股股东,新沂必康超过50%的股权转让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延安必
康,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9
月25日、10月9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62、2018-164);2018年10月16日、10月23日分别披露了《重
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
2018-174);2018年10月31日、11月7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83、2018-190)。
    停牌期间,交易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工作,对本次股权
转让方案进行沟通与磋商,相关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但由于本次交易涉及金额
较大,交易标的业务情况复杂,且股权受让方为国有企业导致审批流程耗时较长,
交易最终是否能够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延安必康,证券代码:002411)自2018年11月14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不晚于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
                                   1
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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