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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安必康: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10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004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5亿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101)。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
与河南国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公司与国宏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陕西必康接受国宏租赁提供
90,720,100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7年1月6日
    2、公司注册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城东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李宗松
    5、注册资本:108,350.04万元
    6、经营范围:中药材收购;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
糖浆剂、软胶囊剂、软膏、乳膏、合剂、口服溶液、胶囊剂、中药饮片(直接口

                                    1
服饮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陕西必康100%股权,陕西必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资产情况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31,776,016.77         7,774,829,224.26
           负债总额              4,557,119,882.05         3,532,297,711.67
             净资产              3,774,656,134.72         4,242,531,512.59
         资产负债率                       54.70%                   45.43%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主要盈利情况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68,106,083.70         1,382,287,862.00
          利润总额                 903,203,314.04           653,975,004.84
            净利润                 772,488,765.58           554,578,663.7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对应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90,720,100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陕西必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陕西必康经
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陕西必康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
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
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含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总额为 389,735.54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


                                    2
42.92%。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59,808.24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 39.62%。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国宏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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