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08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7 月 1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通知,获悉新沂必康、
李宗松先生积极与质权人沟通,进一步降低质押风险。新沂必康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将其前期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的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李宗松先生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将其前期质押给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
本次解除
第一大 解除质
股东 质押开 解除质 质押股份 质押公告
股东及 押股数 质权人
名称 始日期 押日期 占其所持 日期
一致行 (股)
股份比例
动人
2017 年
新沂 2019 年 7 东吴证 2017 年 11
是 236,950 11 月 14 0.04%
必康 月 17 日 券 月 16 日
日
2017 年 5 2019 年 7 华泰证 2017 年 5
李宗松 是 500,000 0.24%
月 10 日 月 18 日 券 月 12 日
合计 — 736,950 — — — — —
注:上表中股份质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157)以及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截至2019年7月18日,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7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股份 545,464,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0%,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 543,150,462 股,占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总数 99.58%,占公司总股本的 35.4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持有本公
司股份 204,122,9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2%,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 201,444,642
股,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98.6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5%。
三、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
2、李宗松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