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汉森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2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
条件,且在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日常设备维护需要及新厂南区口服液改造
项目的设备选型及预算安排,预计发生的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
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向关联方楚
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零配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对降低
生产成本,稳定原料供应,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对交易双方互惠互利。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确
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需回避表决。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没有异议。


    独立董事:     曾建国       王红霞     李永萍


                                                     2018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