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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9-10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6-07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至 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期间。

    (四)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5 号常发大厦 18 楼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

一种方式。

    (七)参加对象:

    1、截止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

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理工雷科参与设立军工产业基金所产生的投资损益不计入重

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曾大治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刘升、韩周安、刘峰、高立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9.1、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选举韩周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5 月 26 日、2016 年 8 月 1
                                    2
日、2016 年 9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议案 1-7 属于涉

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 9 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

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

视为弃权。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

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

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六)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5 号常发大厦 18 楼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刘训雨、王少华

    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0519-8623569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5 号常发大厦 18 楼
                                     3
邮编:213161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9 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3。

   2.投票简称:“雷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雷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对议案 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

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除议案 9 外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

           审议《关于理工雷科参与设立军工产业基金所产生的投资
   1                                                                1.00
           损益不计入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


                                       5
    3     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3.00

    4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5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6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7     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

    8     审议《关于选举曾大治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00

          审议《关于选举刘升、韩周安、刘峰、高立宁为公司第五
    9                                                              累积投票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10

   9.2    选举韩周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0

   9.3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0

   9.4    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0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除议案 1-8,在“委托数量”项

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议案 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 4 的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江苏雷科

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

已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关于理工雷科参与设立军工产业基金所产生的投资
 1
        损益不计入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      审议《关于选举曾大治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刘升、韩周安、刘峰、高立宁为公司第五
 9                                                                  累积投票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1     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     选举韩周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4     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说明:

       1、请委托人对授权受托人表决的议案进行选择,并在相应的意见格内打上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在相应的意见格内填

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8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9
   附件三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雷

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