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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科防务: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4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

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

案及其他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 120 号)的要求,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2017年年度的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

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5.82% ,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

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所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

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

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我

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提议的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有

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

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通过仔细阅读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董事会情况介绍,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日常经营需要,执行价格及条

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涉及关联董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关于确定公司部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独立

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现状及行业、地区

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更好地

为公司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居荷凤:




   刘雪琴:




   黄辉: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