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5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66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
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张庆龙、曹巨辉、王佩华、陆洋、
胡瑶、杨琦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
6 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30,000 股。同时,公司将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同意公司相应调整公司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01 元/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
庆龙、曹巨辉、王佩华、陆洋、胡瑶、杨琦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持有的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
关备忘录 1、2、3 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离职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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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