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6-23
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18-075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5
日、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8 年 6 月 5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
众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1-3 亿元;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若依据回购上限 3 亿元人民币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为 3333.33 万股,
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2.596%,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2 个月。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
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鉴于激励对象中张庆龙、曹巨辉、王佩华、陆洋、胡瑶、杨琦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失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根据《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 13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
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6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 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6:0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5 号常发
大厦 18 楼
联系人:刘训雨、王少华
邮政编码:213161
联系电话:0519-86237018
传真号码:0519-86235691
电子邮箱:002413@racodf.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