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科防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6-27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0024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汕头市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泛会所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南楼8层
联系电话:010-8327194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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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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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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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雷科防务、公司 指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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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波
设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98号柏嘉半岛花园泛会所
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业务;资产重组与并购业务;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法律与风险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MA4UKYEE7R
经营期限至:2035年12月15日
控股股东:华融致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南楼8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住
权
王小波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海淀 无
宋占举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西城 无
朱传宝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丰台 无
蔡震怒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西城 无
中国
孙少杰 男 董事、副董事长 香港 无
香港
陈阳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汕头 无
陈阳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汕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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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雷科防务股份外,间接持有港
股上市公司“汇力资源”、“熊猫绿能”、“中能国际”股权。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依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2执52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上
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月6月12日裁定,在裁定书送达至信息披露义务人
之日将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93,422,863股雷科防务股票转移至信息
披露义务人名下。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司法裁定导致其持有雷科防
务股票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未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
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权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司法裁定,具体情况如下:
1、裁定法院名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裁定文书号:(2018)沪02执528号之三
3、司法裁定日期:2019月6月12日
4、司法裁定案由:
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于2018年6月5日作出的(2018)京方圆执字第0108号
执行证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9日向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
司等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立即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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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
未予履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冻结的被执行人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
93,422,863股雷科防务股票,先后经两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此后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2019)沪02执异1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案
的申请执行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请以物抵债。
5、司法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十
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解除对被执行人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93,422,863股雷科防务
(证券代码:002413,流通股)股票的冻结,并将上述股票作价人民币54,260万元
交付申请执行人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抵偿相应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华
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持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司法裁定转让方: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2、司法裁定受让方: 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司法裁定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转让雷科防务股份93,422,863股,占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总股本1,081,167,450股的8.64%,股份性质为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表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情况
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100,000,000 9.25% 流通股
权益变动后情况
贵州外滩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6,577,137 0.61% 流通股
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3,422,863 8.64% 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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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雷科
防务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
息。
二、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小波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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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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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
地
股票简称 雷科防务 股票代码 002413(A股)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义务披露
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
人名称 人住所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义务披露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流通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0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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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93,422,863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8.64%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8.64%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增 是□ 否
持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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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华融华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王小波
签署日期: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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