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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04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6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康威视”)
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止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就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提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
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 D 楼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2.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2.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2.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2.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2.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2.8 激励对象的收益
       2.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2.10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2.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12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2.13 信息披露
    3、《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提案 1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2、提案 3、提案 4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案 1 的内容详见《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43
号),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提案 2、提案 3 的内容详见《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
均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 4 的内容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6 号),
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提案 1、2(含其子提案)、3、4 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 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
  2.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2.0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
  2.0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2.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
  2.0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
  2.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
  2.0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2.08     激励对象的收益                                               √
  2.0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
  2.10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2.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2.12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
  2.13     信息披露                                                     √
  3.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
  4.00                                                                  √
           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
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
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
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
如需参加股东大会,应作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2、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3、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红,电话 0571-89710492,传真 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ion.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5”,投票简称为“海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有提案,可填报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委托信息如下(委托信息表):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普通股)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的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本人/本法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0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2.0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2.0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2.0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2.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2.0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2.08     激励对象的收益

  2.0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2.10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2.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12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2.13     信息披露

  3.00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
  4.00
           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须有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在表决意见表中
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在
委托信息表中说明)。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
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