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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康威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8-065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9 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自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止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 D 楼 1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时本次
股东大会就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议案提供征集投票权方式,截止征集时
间结束,征集人未收到任何股东的相关委托。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胡扬忠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1 名,代表股份
6,746,370,1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1134%。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
简称“中小股东”)118 名,代表股份 1,655,451,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940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1 名,代表股份 6,098,989,4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09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0 名,代表股份 647,380,66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59%。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14,277,26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243%;反对 22,256,61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299%;弃权 9,836,231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45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
如下:
    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2.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4,7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3,7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6,6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 17,743,7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8%;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4,7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3,7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6,6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 17,743,7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8%;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4,3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4,1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6,2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 17,744,1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9%;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 6,726,966,64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124%;反对 18,331,91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717%;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048,51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9%;反对 18,331,91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1074%;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4,3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4,1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6,2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4%;反对 17,744,1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9%;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6,2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2,2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8,1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5%;反对 17,742,2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7%;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6,6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1,8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8,5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5%;反对 17,741,8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7%;
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8 激励对象的收益;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6,6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1,5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8,5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5%;反对 17,741,5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7%;
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9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6,718,446,19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861%;反对 26,852,06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980%;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27,528,06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32%;反对 26,852,061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6220%;
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 6,718,335,398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5844%;反对 26,852,06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980%;弃权 1,182,6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7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27,417,265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65%;反对 26,852,061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6220%;
弃权 1,182,6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71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1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6,727,556,69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11%;反对 17,741,5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638,56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5%;反对 17,741,5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7%;
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2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 6,726,968,94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124%;反对 18,329,31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717%;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050,81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80%;反对 18,329,31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1072%;
弃权 1,071,85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64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3 信息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6,726,967,34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124%;反对 17,743,46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630%;弃权 1,659,30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4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1,636,049,21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79%;反对 17,743,464 股,占参加
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718%;
弃权 1,659,302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实施考核办法》;
    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表决结果:同意 6,728,144,82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99%;反对 16,565,98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456%;弃权 1,659,30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4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股东大会无本议案关联股东出席。
    表决结果:同意 6,728,056,99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99.7285%;反对 17,241,56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556%;弃权 1,071,552 股,占参加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15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李燕、张帆影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