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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施德: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
司债券的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公司债
券,本次发行债券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
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
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规定和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
资格和条件。

    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13亿元)。最
终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
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不向公司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品种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期(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
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预审无异议,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
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
充流动资金。

    8、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9、上市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
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
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确保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的一切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募集资金
投向、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
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金额和期限的安排、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和赎回等条
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
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具体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呈报、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
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
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上市
事宜;

    6、如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和意
见以及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
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