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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达: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7-07-2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一七年七月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达”、“上市公司”或“公
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开
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公告文件,后因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资产购买)事项,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完成重组问询函回
复暨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三元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元达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公告文件,后因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资产购买)事项,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完成重组问
询函回复暨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 年 5 月 11 日、5 月 18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5、公告编号:2017-046)。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月的事项,并提交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2017 年 5 月 2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进展及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
年 6 月 3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7-052),2017 年 6 月 10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

                                     1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
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2017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55)。

    2017 年 6 月 22 日和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公告编号:2017-058)。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2017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2017 年 7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3)。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收购事项进
行了商讨和沟通,但因双方未能就最终交易方案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预计难以
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体可行的方案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公司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
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并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和审慎研
究论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正常经营。公司仍将
结合企业未来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
持企业可持续发展, 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于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
间所披露的进展信息真实;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符合实际情
况,具有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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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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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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