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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元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12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7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NEO 大厦 B 座 17 楼 D 单元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9 月 5 日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管理层在执行本议案时,
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在银行业务具体操作时,公司授权董
事长签署有关与银行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
承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最高借款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后,公司 12 个月内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79%,未
达到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
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流动资
金,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