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KANGSHENG CO., 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 268 号) 2012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五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康盛股份”) 对外公布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浙 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 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浙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11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2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 14 第八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 15 第九章 其他情况 .................................................................................................... 16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 号文件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3 亿元(含 4.3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公司债券”或“本 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12 康盛债,112095 四、发行主体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债券期限 本期公司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固定利率债券。 六、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2 亿元。发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4 日、6 月 8 日和 6 月 9 日公告《关于“12 康盛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提示性公告》,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投资者可选择回售本期债券。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 1,635,000 张,回售金额为 163,500,000.00 元。回售完成后,本期债券余额为 36,500,000.00 元。 七、债券利率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7.80%。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固定不变。发行人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4 日、6 月 8 日和 6 月 9 日公告《关于 “12 康盛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选择 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未 7.80%,并在债券 存续期后 2 年内固定不变。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八、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在 2015 年 7 月 5 日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下同)。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2 年 7 月 5 日。本期 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即 2013 年至 2017 年间每年的 7 月 5 日为 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5 年每年的 7 月 5 日。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 2017 年 7 月 5 日, 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交易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 6 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或本金。 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九、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 券发行时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十一、跟踪评级结果 鹏元资信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 注跟踪评级报告。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 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陈汉康、陈伟志等 7 位自然人和杭州立元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 9 家法人股东以浙江康盛管业有限公 司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 在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注 册 , 并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33000000000026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股票已于 2010 年 6 月 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注册资本 为 1,136,400,000.00 元,股份总数 1,136,4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为 A 股股 份。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82,791,724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53,608,276 股。 发行人属通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制冷管路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融资租赁业务。经营范围为:内螺纹 钢管、精密铜管、铝管、冷轧钢带、铜带、冰箱、冷柜、空调金属管路配件的加 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6 年是中国“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全球经济变局中,中国经济在新常态 背景下积极推动供给侧改革,解决产业结构性问题。一方面,加速去除产能过剩, 加快行业洗牌进程;另一方面,加速投资产能供给不足的行业,营造良好的外部 环境。与此同时,国家加快产业政策出台,调整宏观经济结构,为中国经济发展 创造更好的内部条件。 2016 年发行人围绕“稳家电,强汽车”开展各项工作,践行稳健经营的家电 制冷主业发展策略,通过资源优化配置、集中管理等措施,保持了传统产业的市 场地位,稳定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同时通过一系列的产 业投资和布局,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受益于空调、冰箱市场的略微回暖,发行人家电版块产销实现同比增长。材 料产销方面,制冷钢管基本持平,合金铝管和精密铜管增长明显;国内客户趋于 集中,国际市场整体企稳。 发行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成都联腾动力控制技术 有限公司、合肥卡诺汽车空调有限公司、新动力电机(荆州)有限公司、浙江云 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各子公司产销实现了同 比增长。 发行人新并入企业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超额完成年度业绩目标。 发行人参股氢燃料电池行业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石墨烯新 能源材料领域的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电池管理系统(BMS) 研发生产企业东莞钜威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等一系列投资,进一步补全公司在新能 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链战略版图,使公司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布局更加完善。 (二)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1、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分行业 毛利率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减(%) 减(%) (%) (%) 制造业 244,175.56 199,247.69 18.40% 12.03% 10.24% 1.32% 融资租赁业 36,481.77 18,657.79 48.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80,657.33 217,905.48 22.36% 28.77% 20.56% 5.28% 2、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产品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减(%) 减(%) (%)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 制冷管路 70,137.29 60,236.12 14.12% 6.07% 4.58% 1.22% 制冷配件 114,200.10 99,776.47 12.63% 2.50% 2.89% -0.33% 新能源汽车部件 54,502.68 39,235.10 28.01% 45.14% 49.93% -2.30% 融资租赁业务 36,481.77 18,657.79 48.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业务收入 5,335.49 - 100.00% 85.89% 不适用 - 合计 280,657.33 217,905.48 22.36% 28.77% 20.56% 5.28%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 表总资产为 730,687.08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长 78.43%;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20,315.26 万元,较 2015 年末增长 9.28%。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280,657.33 万元,同比增长 28.77%,经营基 本面积极向好。受前期合并三家新能源零部件企业以及融资租赁公司等因素影 响,2016 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全年发行人实现营业利 润 24,145.06 万元,营业利润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081.48 万元,同比上涨 111.16%。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资产合计 730,687.08 409,518.77 78.43% 负债合计 510,371.82 207,918.01 14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 207,474.22 192,113.59 8.00% 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315.26 201,600.76 9.2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 280,657.33 217,958.88 28.77% 营业利润 24,145.06 6,321.16 281.97% 利润总额 27,401.09 11,132.83 146.13% 净利润 21,966.81 9,336.82 135.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9,081.48 9,036.61 111.16%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015.19 -349.49 66,573.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83.85 -77,746.68 -49.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013.67 91,290.23 225.35% 四、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申请银行授信总额度 136,500 万元,授 信额度已使用 125,594 万元,剩余授信额度 10,906 万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占发行人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 6.35%,为对联营公司浙江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000.00 万元。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 号文批准,发行人获准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 2012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首期 2 亿元 公司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0.24 亿元,占本期发行总量的 12.00%,网下发行数量为 1.76 亿元,占本期债券发行总量的 88.00%。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共 19,775.00 万元,已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的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中汇验 [2012]2260 号的验资报告。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2 年 7 月 3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拟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额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 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 使用完毕。 第四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 2012 年 7 月 5 日正式发行,2016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 2012 年 7 月 5 日正式起息,2016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已按 时足额支付第四年度利息。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债 券的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 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第八章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变动情况 2016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发 行人原董事会秘书鲁旭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2016 年 8 月 22 日,经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聘任毛泽璋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2016 年度内,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为王丽娜女士,未发生变更。 第九章 其他情况 一、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16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相关当事人 2016 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三、重大事项 2016 年度,发行人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以融资租 赁收益权转让并到期回购方式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拆 入资金余额为 309,180 万元,导致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情形。因发行人相关人员对《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没 有完全、充分的理解,对于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并到期回购的融资是否属于借款 理解不到位,以致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时,未按照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 45 条第 5 款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向关联方拆 入资金预计的公告》。2017 年 1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了深交所的问询函。2017 年 1 月 12 日,发行人对问询内容进行了回复并予以公告,其中对富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的借款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具体详见发行人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融资事项的补充说 明》和《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函的回复公 告》)。 针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发行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债券相 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学习讨论,强化了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认识和 理解。并且从 2017 年 1 月开始,发行人指定专人在每月月初统计上月末的累计 新增借款和对外担保等情况,并承诺:如发生累计新增借款余额或对外担保余额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将会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