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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盛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暨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2018-03-01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暨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2 月 28 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对本次交易
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本公告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一致。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

    1、本次调整前:

    (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与发行数量

    康盛股份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
超过 100,895.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
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
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2)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康盛股份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
金金额不超过 100,895.00 万元,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烟台舒驰新能源客车技术改造项目                           28,967.00

 2          中植一客新能源客车技术改造项目                           24,866.00

 3          中植淳安新能源客车技术改造项目                           21,187.00

 4          中植汽车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75.00

 5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                              3,500.00

                     合计                                           100,895.00

       2、本次调整后:

       (1)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与发行数量

       康盛股份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
超过 60,545.00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
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
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2)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康盛股份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
金金额不超过 60,545.00 万元,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烟台舒驰新能源客车技术改造项目                           15,376.00

 2          中植一客新能源客车技术改造项目                           11,756.00

 3          中植淳安新能源客车技术改造项目                            7,538.00

 4          中植汽车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2,375.00

 5            支付中介机构服务等交易费用                              3,500.00

                     合计                                            60,545.00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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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
对原方案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所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上述交易方案调整,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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