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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四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基于我们独立判断,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     _           __     _            __    _

                       徐剑平             潘孝娜              曲亮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