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1月14日-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 日15:00-1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3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8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569,645,1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878%。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69,546,6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7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8,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93,2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611%。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94,75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4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8,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3%。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55,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89,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8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55,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89,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8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市场化股票 增持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55,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89,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8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274,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92%),73,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16,00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该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 司的股东代表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3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73,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062%),1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84%)。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74,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70,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22,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04%),70,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74,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70,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22,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04%),70,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馨筠律师、李芷君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 四、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