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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虹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1月14日-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
日15:00-1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3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 月 8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569,645,1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878%。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69,546,6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17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8,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93,2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611%。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94,757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24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8,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23%。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书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55,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89,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8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市场化股票增持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55,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89,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8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市场化股票
增持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55,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89,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89,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947%),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26,274,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292%),73,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16,00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该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
司的股东代表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03,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3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053%),73,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062%),1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84%)。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74,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70,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22,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04%),70,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69,574,657 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876%),70,500 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0 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8,022,75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04%),70,5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8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馨筠律师、李芷君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
四、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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