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虹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
15:00-4月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3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旭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859,123,7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5757%。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42,859,5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2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264,1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5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6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48,382,9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309%。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118,8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67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264,1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50%。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旭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2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4、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5、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8,382,924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664,921,500 股)、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145,819,299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7、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8、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元婕律师、李芷君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