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 15:00-4月9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 号天虹大厦 18 楼 3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 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旭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859,123,7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5757%。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842,859,5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22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264,1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50%。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16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 48,382,9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309%。现场出席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2,118,8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67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6,264,1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550%。 上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旭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2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4、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5、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6、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8,382,924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 664,921,500 股)、五龙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145,819,299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7、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8、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表决结果:859,123,723股同意(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8,382,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元婕律师、李芷君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