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 年 5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97 号文核准,天虹商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0.0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20.04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14.9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2,185.07 万元,超募资金人民币 86,730.49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立信大华验字[2010]04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
协议执行。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1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北方大厦支行 770557963611
2 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69953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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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755901461410604
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1825014180000230
5 惠州市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4550200001819100089813
6 东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44201501100052521511
7 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湘府支行 731903395810102
8 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32201988836051517491
9 北京天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7111310182600078984
10 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南京西路口支行 19470055618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营
11 浙江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19-080201040056605
业中心
12 东莞市天虹工贸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 443066319018170029763
13 常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 550858227644
14 湖州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388358361786
15 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叠山路支行 312101040018318
16 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32201988236052521046
17 泉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东海支行 1408828629008039930
18 赣州市天虹百货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大道支行 202212950868
19 娄底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春园支行 18-580901040009117
20 北京时尚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333758678461
21 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阳明东路支行 200718991827
22 惠州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18250142100005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民
23 成都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4402235319000007919
丰大道分理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约 285.31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
应程序。因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利息结余约 285.31 万元转入公
司其他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为便于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毕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保荐
机构和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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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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