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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关于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19-03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广州毅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诚信投资”)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

期限为叁个月,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利息)为 758333.33 元。

    2、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为诚信投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何宇飞为诚信投资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诚信投资借款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熊海涛女士、何宇飞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麦堪成先生、白华先生和张孝诚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

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

借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99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熊海涛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管理服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三、关联交易内容及安排

    1、出借方: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借款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伍仟万元整

    4、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叁个月,自实际提款日

(含该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

    5、借款利率:6%

    6、还款方式:到期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借款的借款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借款可以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的借款结

构,降低公司融资的综合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未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1016666.67 元。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

易
                                                              单位:元
                                                        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     金额
                                                         (利息)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       50000000     8333.33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       25000000    477291.67

 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       50000000    1016666.67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                   1502291.67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向关联方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

的借款额度,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借款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借款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向广州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的借款额度。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