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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毅昌:关于因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导致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19-11-07  

						证券简称:*ST 毅昌         证券代码:002420       公告编号:2019-07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挂牌转让资产导致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2019 年 10 月 1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
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等闲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6)和《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
件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公司位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的土地
使用权及厂房、公司所持有的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
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40%股权于北京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信息发布期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南方联合产
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csuaee.com.cn)。

    2019 年 11 月 6 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受让方资格
确认意见函》(以下简称“意见函”)告知公司,在挂牌转让信息发布
期间,本次交易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1 名,该意向受让

方为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实际控制的广州华南新材料创
新园有限公司(简称“华新园公司”),即华新园公司系唯一一家参与
交易且符合条件的竞买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在交易仅产生一家合

格意向受让方,且在公司收到意见函后五个工作日内未对意向受让方
资格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交易将以协议方式成交,即华新园公司届时
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挂牌价格受让公司持有的位于广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公司所持有的
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
司 40%股权。

    华新园公司为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熊海涛女士实际控制的公司,
系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竞买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豁免公司履行因公开挂牌转让导致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关联
交易之义务。后续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