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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2017-11-01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61)。因工作人员
疏忽导致上述公告中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对上述公告进行更正如下: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11月16日 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15:00至2017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3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一道 7 号达实智能大
厦一楼。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综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
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
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2、 联系方式
   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张新媛
   电话:0755-26525166
   传真:0755-26639599
   邮箱:zhangxy@chn-das.com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
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
为2017年11月1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          √
 2.00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