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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伦药业:关于购买石四药股份情况及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2017-11-20  

						 股票代码:002422            股票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8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石四药股份情况及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2017年11月17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
通过全资子公司科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于香港上市的石四药集团有限
公司(原利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2005,以下简称“石四药集
团”) 570,862,000股股份,占石四药集团已发行股本(截至2017年11月14日总
股本2,847,241,385股)的20.0497%;同时,公司将依据相关法规向石四药集团
推荐董事人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
定,公司因追加投资能够对石四药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故公司对石四药集团的会
计核算方法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调整为《企业会
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方法调整后将对公司2017年度净利
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拟变更前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1)变更前相关会计核算方法

    变更前公司持有石四药集团的股份低于其已发行股本的20%,不具有控制或
者共同控制,也没有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规定,公司将持有的石四药集团股份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变更后相关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重大影响,是指投
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
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
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条至第十三条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经拥有石四
药集团2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且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石四药
集团的生产经营决策,根据上述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应用指南第二条等的规定公司认为能对石四药集团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对石四药
集团持有的股权投资改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第七条的规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
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二、会计核算变更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持有的股权投
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核算的,其公允价
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
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由此将会增加 2017年当期投资收益约7.50亿元,
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后将会增加 2017年当期净利润约5.75亿元,减少其他综合
收益约7.50亿元。

    除上述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 2017年当期的影响外,公司对石四药集团
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
后,公司将以石四药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进行
核算。

    基于以上,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后,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能够产生积极的
影响。以上数据仅为公司管理层测算,最终确定的数据以审计师年报审计确认为
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