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07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8 年 7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107,166 股 2018 年 6 月 15 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 成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2、授予数量:2,107,166 股 3、授予人数:206 人 4、授予价格:7.70 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票数量(股) 益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邓旭衡 副总经理 60,000 2.85% 0.01% 1/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47,166 97.15% 0.14% (205 人) 合计(206 人) 2,107,166 100.00% 0.15% 注:1、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入所致,下同。 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邓旭衡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三年,与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7、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 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和 24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 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 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 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 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 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 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 处理。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8 年-2019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31%。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8.40%。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预估 2018 年研发投入约 9 亿元,预估 2019 年研发投入约 10 亿元。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部门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部门需符合当年度部门考核的规定。对应年度该激励对象的部 门绩效系数具体如下: 部门年度绩效结果 B(待改进)及以上 C(不合格) 部门绩效 100% 0%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系 数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B+(胜任)及以上 B(待改进)及以上 C(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5 二、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董事会审议的差异情况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 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 2018 年 6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20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6.316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0 元/股。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其中三名激励对象魏青杰、李成龙和王川在公司通过授 予限制性股票议案后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6,000 股, 因此,公司最终授予并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6 名。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 公司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除上述调整外,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本次授予登记的股份数量为 2,107,166 股。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邓旭衡、庞海河、沈 云 鹏 、 胡 晓 非 等 206 名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对 象 缴 纳 的 认 购 款 共 计 人 民 币 16,225,178.20 元(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贰万伍仟壹佰柒拾捌元贰角整),其中股 本合计人民币 2,107,166.00 元(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柒仟壹佰陆拾陆元整),全 部以货币出资。 四、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 407,936,216 28.33% 2,107,166 410,043,382 28.48%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04,117,133 28.06% - 404,117,133 28.06% 4/5 股权激励限 3,819,083 0.27% 2,107,166 5,926,249 0.42% 售股 二、无限售条 1,032,063,784 71.67% -2,107,166 1,029,956,618 71.52%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440,000,000 100.00% - 1,440,00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产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邓旭衡先生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6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