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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伦药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8-11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并于2018年11月3日发出了《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进行了刊登。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5:
00至2018年11月1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董
事、总经理刘思川先生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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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1名,代表股份
679,125,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9,789,550股的47.1684%。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名,代表股份656,658,48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1,439,789,550股的45.6079%。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
份22,466,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9,789,550股的1.5604 %。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5人,代表股
份140,365,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39,789,550股的 9.749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注销公司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755,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56%;反对369,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0,003,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0%;反对369,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2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755,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56%;反对369,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40,003,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70%;反对369,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6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745,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
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93,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9%;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4.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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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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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7《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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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8,737,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430%;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5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39,985,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2%;反对379,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701%;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和臧建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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