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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特钢: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2018-11-21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8-081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之反馈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46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

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

了认真核查和逐项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

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并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

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