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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的独立意见

    经充分了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胡

小雷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

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除尚需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外,胡小雷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小雷先生因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铮 钱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