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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州百灵: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8-06  

						 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9]黔天筑法意见字第 36 号

致: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唐晓海、陈乔飞出席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 212 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

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

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
                                                                法律意见书



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公告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根据公告的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5日(星期一)上午十时;网络投票
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4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主持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
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会议通知公告一致,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 4 人,于股权登记日合计

持有 941,068,624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66.6857%。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网

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 946,8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67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验证。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

查及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法律意见书



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参会人员均有权或已获得合法有效的

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

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

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

和计票,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经审议表决,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了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990,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3%;反对

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6,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72%;反对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1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正文完,下接签署页)
                                                             法律意见书



    (本页为《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贵州天筑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唐晓海                            唐晓海

(签字):                                (签字):




                                           陈乔飞

                                           (签字):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