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文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12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7-06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9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议
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