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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撒文化: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6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22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21 日——2019 年 5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22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05 月 21 日 15:

00 至 2019 年 05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合明先生主持。2019 年 04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05 月 17 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A2-9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93,441,0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0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91,022,30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76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2,418,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3,299,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80,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股份 2,418,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972%。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12,7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99%;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860%;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3%;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586%;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140%;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3%。


    议案 3.00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3%;反对
481,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0%;弃权 57,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586%;反对 481,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896%;弃权 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18%。


    议案 4.00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3%;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586%;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140%;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3%。


    议案 5.00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3%;反对
481,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0%;弃权 57,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586%;反对 481,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896%;弃权 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18%。


    议案 6.00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3%;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586%;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140%;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3%。


    议案 7.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15,8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10%;反对
5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53%;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4,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823%;反对 5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5903%;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3%。


       议案 8.00 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6,7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9%;反对
5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84%;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5,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065%;反对 5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866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3%。


       议案 9.00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2,901,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63%;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01%;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586%;反对 528,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140%;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政、张少云。

    3、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