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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精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7-13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 时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泾路 55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高玉根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968,596,2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11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
966,576,9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2520%。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019,2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4 人,代
表股份 21,181,7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191%。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60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7%;
反对 1,281,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706,2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9%,该
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9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0.6138%;反对 1,281,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19%;弃权 70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3342%。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胜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7,670,2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44%;


                                    2
反对 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7%;弃权 706,25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9%, 该项议
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0,255,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6285%;反对 21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72%;
弃权 70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3342%。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苏州普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6,60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7%;
反对 1,281,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23%;弃权 706,25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9%, 该
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9,19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0.6138%;反对 1,281,9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519%;弃权 706,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3.334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


                                     3
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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