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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精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23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9-012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
会积极组织各方共同设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帮助大股东降低质押率、
缓解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2018 年 11 月 15 日,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高玉根先生与苏州高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资管”)等签署了《支持民营发展基金框架协议》。
    首期纾困基金专项用于支持高玉根先生降低股权质押率,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完成了“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东吴证券 1 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
型)”(以下简称“契约型基金”)《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签署,并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顺利完成 5.03%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其中,高新资管在契约型
基金中出资 75%,为公司关联人。详见 2018 年 11 月 16 日和 12 月 6 日、2019
年 1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116、2018-121、2019-002)。
    为进一步缓解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压力,积极推进后续纾困基金的落实,高新
资管委托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设立“苏信理财信诚J1902
单一资金信托”,资金规模不超过60,000万元,分期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于2019年01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高玉根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高新资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苏州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MDX560A
    法定代表人:吕少锋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高新区锦峰路 199 号
    营业期限: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
务咨询、风险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资产即项目评估;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预付款担保、付款担保、补偿贸易担保;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从事
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由于高新资管在契约型基金中出资 75%,为公司关联人。因此,本次公司接
受高新资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信托资金借款合同的核心条款
    (一)贷款金额、用途及相关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资金用途:仅限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贷款利率及期限:年利率 10.50%,总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各期贷款期限均
为 18 个月)
    (二)还款相关约定
    1、以各期贷款发放后每个自然年度的 6 月 1 日、12 月 1 日为结息日,结息
日同时为付息日。各期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利随本清。贷款存
续期内,公司可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苏州信托并经其书面同意后选择提前归还部
分或全部本金,每次归还本金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利随本清。
    2、还款来源包括公司经营活动取得的、借款到期时所拥有的、从金融机构
及其他筹资渠道取得的资金。
    (三)借款资金划付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1、公司已根据本协议提交符合苏州信托要求的有关文件;
    2、首期贷款发放的前提条件为:(1)自然人高玉根向苏州信托出具了《担
保函》;(2)苏州信托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已生效,且相关质押手续
已经办理完毕;(3)苏州信托与自然人高玉根的成年子女签署的《抵押合同》已
生效,且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公司没有发生贷款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至借款资金划付时,公司在贷款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仍是真实、准
确、有效的;
    5、至借款资金划付时,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签订借款贷款合同时基
本相同,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和特别约定条款。任何一方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其
承担赔偿责任、提起诉讼、处置抵押物、质押物等维护其合法权利的任何措施。
如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则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违约方时解除。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贷款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则通过苏州信托所在地(根据级别管辖确定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六)生效条件和期限
    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其他款项全部偿清
之日终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
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黄辉先生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一致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压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托资金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函》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