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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尤夫股份:关于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7-07-21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在开展
具体合作业务时,将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相关权利义务以届时具体的合
作协议约定为准。
    2、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各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协议是结合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3、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计划购买佳源有限公司持有的 27,830,000 股公司
股票,进而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关联股东。
    4、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尤夫股份”)与中
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或“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利用自身优势为中融信托提供优质项目,中融信托利用自
身优势为公司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增强公司融资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实现
投资项目与资金需求的强有力对接。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 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443422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 号
    5. 法定代表人:刘洋
    6. 注册资本:捌拾亿园整
    7. 成立时间:1993 年 01 月 15 日
    8.营业期限:长期
    9.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作方情况简介
    中融信托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 1987 年。2002 年 5 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
复〔2002〕139 号),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并获准更名为“中融国
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4 年,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先后完成两次股权
变更工作,原股东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哈慈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
股份转让给哈尔滨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
复》(银监复〔2007〕295 号),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获准重新登记并取得
新的金融许可证,变更公司名称为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信托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80 亿元,注册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33 号。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1. 平等原则
    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本协议,协议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
    2. 长期、稳定合作原则
    双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着眼于长期利益,双方致力于长期、稳定的
合作。
    3. 共同发展原则
    本协议旨在利用各自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4. 互相优先支持原则
    双方为确保共同利益,在后续具体合作中,将按照互相优先支持的原则展开。
    (二)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具体内容如下:
    1. 融资支持
    双方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甲方在新能源等相关业务板块的资源优势,
以及乙方的金融资源优势。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优惠、优质
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
    2. 投资支持
    双方将开展投行业务合作,乙方将利用其网络资源为甲方寻找并推荐相关领
域的投资机会,如甲方有意愿推进,乙方将通过参与甲方相关产业基金、资产重
组、上市公司定增等方式予以支持。
    3. 良性互动
    在本协议框架下,双方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交流和互访等方式,沟通情况,
酝酿具体合作项目。
    4. 其他
    双方将积极探索其他方面的战略合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为尤夫股份引入战
略投资者等。同时,双方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各自在相关领域的资源、经验、资金、
人才等比较优势,深化双方合作。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
异议,自动延期【五】年。以此类推,本协议延期次数不受限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同中融信托在融资、投资
等多方面达成合作意愿与共识,上述共识的逐步落实,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增强资金流动性水平,降低财务及经营成本,拓展融资渠道,同时有利
于公司在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下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融资能力
以及抗风险能力,实现投资项目与资金需求的强有力对接。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各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
的战略性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
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
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公司指定媒体信息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