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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尤夫:关于公司涉诉案件原告撤诉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诉案件原告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取了上海市普
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8)沪 0107
民初 4034 号】,裁定准许原告佳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撤诉,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佳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民间借贷纠纷
事项向普陀法院提起诉讼,涉及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 关 于 涉 及 诉 讼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8-102)。
    二、裁定情况
    原告佳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向普陀法院提出撤
诉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1、准许原告佳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均由原告负担。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法院以上裁定解除了原告对公司的财产保全,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
重大影响。
    五、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 48 起,涉及金额
合计 293,819.63 万元。其中 23 起,原告、申请人已撤回起诉、仲裁请求,涉及
金额 127,183.44 万元;3 起已调解,涉及金额 17,086.84 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 0107 民初 4034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