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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锗业: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7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5-021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53,12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8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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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0                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2                08*****563               云南省核工业二 0 九地质大队

    3                08*****187                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1*****548                         区国辉

    5                00*****933                         吴红平

    五、咨询机构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都市名园 A 座 6 层

    咨询联系人:金洪国

    咨询电话:0871-63629466

    传真电话:0871-68213308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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