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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锗业: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3-29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节                   原条款                               修改为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他公司合并;                      者股权激励;
第二十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三条
           工;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购其股份;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第二十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列方式之一进行:
四条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易方式;                          式;

                                        1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
         合法方式。                        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二十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五条
         者注销。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 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地
第四十
         列明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点。
四条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        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设置会场,以现

         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 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公司应当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股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

         出席。                           时间。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东大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投资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第一百   上市方案;                       案;
零七条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因本章程第二十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原因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的设置;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 理财、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置;
                                      3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制度;                              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

案;                                总监、市场总监、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度;

所;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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