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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6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
LED封装领域,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5,000.20 万元、按
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7倍估值对其进行增资,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预计对公司的日
常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顾伟、全劲松已回避
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兆
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已刊载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已刊载于《证券时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预留限制性股票、2016 年年
    度权益分派工作,且本次拟增加经营范围,故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1,087.074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2,694.0607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
                                                  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      视接收器、DVD 机、TFT 显示器、LCD 显示器、
 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       MID 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宽带通信
 电视接收器、DVD 机、TFT 显示器、LCD 显示         设备、光通信设备、光通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
 器、MID 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技       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 3G/4G/5G,通信产
 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     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       智能灯具,音响类产品,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
 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       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研发、生产
 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       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
 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
 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     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
 设计服务;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咨询服       理(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
 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       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
 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以       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
 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仓储      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以
 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810,870,743 股,公司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526,940,607 股,公司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810,870,743 股,其他种类   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526,940,607 股,其他种类
股 0 股。                                         股 0 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