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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
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顾伟先
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自2011年起持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能够遵循相关准则,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审计结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等,费
用合计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之外,
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金额。

    上述事项自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止,在上述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内,
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
合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
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经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 万元(含)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
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以下下
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其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含 201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
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情况如
下:

  序号                     下属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上限(万元)

   1        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

   2        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

   3        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

   4        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人民币 300,000

   5        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

   6        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

   7        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10,000

   8        浙江飞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

   9        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                                 人民币 20,000

   10       MTC Electronic Co.,Limited                               美元 50,000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负责
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全劲松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参股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兆驰照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兆驰照明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在签署
上述担保协议时,关联方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当按出
资比例等比例提供担保且条件相等,另外,公司将与兆驰照明签署反担保协议,由
兆驰照明以其资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2)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 14:3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
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将前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3)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