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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上
午 11: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6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能够遵循相关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审计结
果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等,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过去十二个
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
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
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
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
驰半导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是在确保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及兆驰半导体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参股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
照明”)自设立以来筹建迅速、业务拓展情况良好,公司对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进行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兆驰照明发展业务,
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为兆驰照明提供担保事项由兆驰照明其他股东按出资
比例等比例提供担保且条件相等,并由兆驰照明以其资产对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兆驰照明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2)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