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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载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2,87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35%;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6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498,008.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
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