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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驰股份: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
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美元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
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视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为自公司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国家
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分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
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2、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4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2694.0607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电视接收器、
DVD 机、TFT 显示器、LCD 显示器、MID 产品、平板电脑(不含限制项目);生
产销售数字电视广播前端设备、数字家庭设备、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超高清电
视、3D 电视、网络电视、智能电视、投影电视、激光电视、OLED 电视、新型/便
携信息接收显示终端等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宽带通信设备、
光通信设备、光通信模块及器件、无线路由设备、交换机、无线通信设备 3G/4G/5G,
通信产品,智能家居、安防设备、网络监控、智能语音、智能灯具,音响类产品,
其他集成通信、物联网终端产品、音视频播放的智能网关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
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研
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装卸、
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安装服务;转让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不动产租赁(不含
金融租赁业务);销售不动产。(以上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
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54.50%
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顾伟先生,其持有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359%的财产份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866,645.07 万元,负债总额为
998,283.02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19,7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47,877.08 万
元),净资产 868,362.05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86,776.81 万元,利润总额
为 47,947.58 万元,净利润为 41,639.78 万元;201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 89,726.27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913,748.26 万元,负债总额为
982,295.08 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45,29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31,064.72 万
元),净资产 931,453.18 万元;2019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903,211.24 万元,利润总
额为 78,502.54 万元,净利润为 70,571.70 万元;2019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67,907.0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美元 3,000
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协
议尚未签署。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负责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担保
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
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由控
股子公司佳视佰依据公司必要的资金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周转率,促进经营的稳定发展,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及提升经营效率,以增强市场
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资
金与经营管理的控制,避免担保风险。

    2、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

    公司的生产及运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2019 年 9 月实现净利润较去年同期
大幅上涨,利润状况逐渐向好,现金流稳定,且过往不存在逾期偿还的情形。佳视
佰为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因此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亦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生产及运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佳视佰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对保障公司资金链畅通和正常生产经营、维护持续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
用,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佳视佰为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5,472.60
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 2020 年 3 月 2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 100 美
元=707.42 人民币元计算),连同本公告日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 18.18%。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0.00 万
元,连同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美元担保金额依据
2020 年 3 月 2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 100 美元=707.42 人民币元计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