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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1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杭
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详细了解了相关
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
见
     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置换未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已经获得
董事会审议批准。
      鉴此,我们同意公司以66,136.3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集团公司资产收购项
目的自筹资金66,136.30万元。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页为《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

                                         郭    斌

                                         刘    菁

                                         程惠芳

                                                      年     月    日